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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30   浏览:

根据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智能建造系对2023年职称申报人员师德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评议,拟同意推荐智能建造系王金泽、梁寒冰、胡宁宁、杨蕊四位教师进行讲师职称资料复审。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按照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01日)。

任何老师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至系部主任办公室(2号实训楼301),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电话:18839765307

 

智能建造系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