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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化办学展示丨​关于举办2026年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 工程测量赛项竞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27   浏览:次


关于举办2026年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

工程测量赛项竞赛的通知

为响应国家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战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工程测量技能与创新实践能力,促进专业教学与产业需求对接,选拔优秀人才参与高水平行业赛事,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工程测量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工程测量竞赛

赛项组别:高职组

主办单位:智能建造学院

二、竞赛目的

(一)检验实践教学效果,检验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基础知识的掌握水平,培养学生从事测绘野外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等实践能力。

(二)检查学生对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各参赛队伍组织管理与团队协作能力、适应实践需求的应变能力。

(三)融入课程思政教育元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检验和培养学生养成认真细致的良好业务作风、团队协作的优秀品质、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赛项为“三角形内角测量”,包含外业数据获取和内业计算。成绩评定分竞赛用时和成果质量两部分,详见下表。

竞赛内容、时间与权重表

竞赛内容

竞赛时间(分)

所占权重(%)

三角形内角测量

竞赛用时

70

30

成果质量

70

四、参赛报名

(一)参赛报名及组队要求

1.本赛项为团体赛,针对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等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我校学生综合技能竞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选手组成,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在籍高职学生。每支参赛队限报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我校专兼职教师。

2.学院各专业可以自由组队。参赛选手报名确定之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队员。参赛队伍须于11月9日前在院部对应指导老师处报名,按要求填报并提交参赛信息。

(二)竞赛日程安排

1.竞赛时间

2026年11月27日为竞赛时间。

2.竞赛日程安排

竞赛日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11月27日

下午

选手签到、熟悉比赛场地、比赛、张榜公布成绩

3.竞赛地点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五、竞赛赛卷

竞赛试题采取公开赛题形式。示例:

三角形内角测量竞赛试题

如图1所示三角形,其中A、B、C为三角形三个角点,通过测回法水平角观测方法观测三角形三个内角,测算内角和,计算内角和误差并进行误差配赋,求得三角形每个内角的角值。

上交成果:测回法三角形内角观测记录计算成果,包括观测手簿、内角平差计算表和成果表。

说明:参赛队现场抽签决定竞赛三角形。

六、竞赛规则

(一)成立裁判组开展赛题设计、裁判员培训、说明会组织等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办赛。

(二)裁判组对赛项负责,实行“裁判长负责制”。

(三)参赛队组队要求:

参赛选手报名确定之后,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换队员。竞赛开始,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四)熟悉场地

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参赛队在规定时间段内熟悉竞赛场地。

(五)正式比赛

1.参赛队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赛场,到检录处检录,然后到竞赛现场抽签。未能按时检录者不得参赛。

2.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开赛前仪器必须装箱,脚架收拢。

4.裁判组长宣布竞赛开始,同时计时开始,计时精确到秒。

5.竞赛过程中,若仪器发生故障,参赛队员向现场裁判员报告,现场裁判员请仪器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经确认仪器有故障可以更换仪器重测。若经仪器工程师检查仪器无故障,检查时间按竞赛时间计。

凡在测量过程中未报告仪器故障的,赛后不能以仪器故障为由要求重测。现场裁判认可的仪器故障的重测不重新计时。

6.竞赛结束,各参赛队仪器装箱、脚架收拢,上交成果资料,竞赛计时结束。

7.成果一旦提交就不能再要求修改或者重测。

8.规定必须轮换的竞赛项目,选手必须按规定轮换。

9.参赛者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指挥。

10.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和要求对参赛队竞赛最终成果做出评价,成绩分测量过程成绩和成果质量成绩两项。

(1)各项竞赛的测量过程成绩由现场裁判根据各队的竞赛表现按照竞赛细则评定,由单项裁判组长最后审核确定。

(2)各项竞赛的成果质量成绩由评分裁判组按照竞赛细则的评分内容分工负责评定,由单项裁判组长审核并汇总。

11.成绩公布

各单项总成绩汇总后,在竞赛结束的当天张榜公示。

七、技术规范

(一)《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二)本赛项技术规范。

凡与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赛项技术规范为准。


三角形内角测量竞赛

事先设计组成三角形的多个角点,各队现场抽签确定三角形的三个角点。

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角形三个角点的测量,和角度平差计算。观测记录及角度计算均在《三角形内角测量记录计算成果》上进行,现场完成所有计算,竞赛结束上交。

1.测量及计算要求

(1)每队只能使用三个脚架,所有点位都必须使用脚架,不得采用其它对中装置。

(2)参赛队员轮换完成角度的全部观测。

(3)整个竞赛过程,选手不得携带仪器设备(包括脚架和棱镜)跑步。

(4)现场完成角度计算,只能使用学校统一提供的计算器或经裁判员检查合格的计算器,计算器不得带有编程功能。

(5)观测按方向观测法观测,按规定安置度盘:第一测回大于0°00′,第二测回:大于90°00′。观测及计算限差见下表。

三角形内角测量基本技术要求

水平角测量

测回数

上、下两半测回角值之差

各测回角值互差

3个内角和与180度较差

2

≤40"

≤24"

≤±104"

(6)角度测量成果使用铅笔记录计算,应记录完整,记录的数字与文字清晰,整洁,不得潦草;按测量顺序记录,不空栏;不空页、不撕页;不得转抄;不得涂改、就字改字;不得连环涂改;不得用橡皮擦,刀片刮。

平差计算表可以用橡皮擦,但必须保持整洁,字迹清晰,不得划改。

(7)错误成果与文字应单横线正规划去,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与文字,并在备考栏注明原因:“测错”或“记错”,计算错误不必注明原因。

(8)角度观测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连环涂改。

(9)测站超限可以重测,重测必须变换起始度盘,可以重测第一测回,也可以重测第二测回,只要有两个测回的成果符合限差要求即可。错误成果应当正规划去,并应在备考栏注明“超限”。

八、技术平台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使用的所有仪器设备、设备附件、等院部统一提供。竞赛设备包括:

(一)计算工具

每支参赛队配备:计算器1个、直尺1个,铅笔4支,削笔刀1个和橡皮1块。

(二)三角形内角和测量仪器设备

竞赛用国产经纬仪(2″/2+2ppm),根据竞赛需要配备脚架3个及配套的棱镜(含基座)2套。

九、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赛项时间分占30%,质量分占70%。

1.竞赛用时成绩评分标准

各队的作业速度得分Si计算公式为:



式中:为所有完成竞赛任务的参赛队中用时最少的竞赛时间。

     所有完成竞赛任务的参赛队中用时最多的竞赛时间。

     为各队的实际用时。

2.竞赛成果质量评分标准

成果质量从观测质量和计算成果等方面考虑:

1)不合格成果

不合格成果称为二类成果。

原始观测成果用橡皮擦、上、下半回较差和多测回较差超限、原始记录连环涂改、角度观测记录改动秒值、测量内角和与180°较差超限等,只要其中违反1项即为二类成果。

2)观测与记录评分标准

a.测量过程

评测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转站时仪器装箱

违规一次扣2分


携带仪器设备(脚架棱镜)跑步

警告无效,每跑一步扣1分


观测、记录按规定轮换

违规1次扣2分


测站记录计算未完成就迁站

每出现1次扣2分


骑在脚架腿上观测

违规一次扣1分


记录成果转抄

违规1次扣2分


观测不读数或记录数据不复述

违规一次扣1分


影响其他队测量

造成必须重测后果的扣10分,严重者取消资格


仪器设备

全站仪及棱镜摔倒落地

取消资格

其他违规记录



合计扣分


b.成果质量

评测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观测记录


测站限差

上下半测回超限或各测回较差超限

二类

角度观测记录

角度改动秒值、连环涂改

二类

测回间不变换度盘或重测不变换度盘

违规1次扣2分


记录规范性(4分)

就字改字或字迹模糊读,1处扣2分


手簿缺项或计算错误(10分)

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手簿划改(4分)

非单线或者不用尺子的划线,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同一位置划改超过1次(4分)

违规1处扣1分


划改后不注原因或不规范(2分)

违规1处扣1分,扣完为止


用橡皮擦观测记录

违反

二类

内业计算

测算内角和与理论值差值≥±104"

超限

二类

计算表填写不全

∑β、fβ等缺一项扣2分


平差计算(20分)

一处计算错误扣0.2n分,n为影响后续计算的项目数。最多扣2分。


待求角度成果表(2分)

不填写成果表扣2分;填写错误每项扣0.5分。


计算表(2分)

未擦干净或不用尺子划改1处-0.5分


合计扣分


(三)评分方法

1.竞赛成绩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成果质量两个方面计算,采用百分制。其中成果质量总分70分,按评分标准计算;作业速度总分30分,按各组竞赛用时计算。两项成绩相加成绩为各队的单项成绩。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且成果符合要求者按竞赛评分成绩确定名次。凡因超限或其它原因被定性为二类成果的不参加评奖。

3.对于竞赛过程中伪造数据者,取消该队全部竞赛资格。

十、奖项设定

按照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竞赛前参赛小组组长或指导教师参加分组抽签。

2.参赛队按照大赛安排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3.各参赛队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竞赛,在竞赛过程中不按操作要求,出现人为损坏设备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赛队自负。

(二)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例如测绘仪器出现摔坏等),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竞赛。

3.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故意干扰其他队的竞赛。

4.参赛选手按竞赛规定进行观测、记录的轮换。

5.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开始操作,上交成果时,队长应与分项裁判长共同在任务完成确认表上签字,竞赛计时结束。

6.在竞赛中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重测或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十二、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智能建造学院赛项组织人员作出补充说明或口头说明。



智能建造学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