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4日,建筑工程技术教研室进行了期末考试监考和阅卷注意事项的解读。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实因病或因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时,必须事先持证明申请缓考,经辅导员和系同意,报教学工作部批准后方可缓考。凡擅自缺考者,一律以旷考论处。
考试时如果发现学生作弊,需要拍照或者录像取证。
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负责考场座位的均匀布置,监督学生按号入座,严禁学生自由结合就坐。
每份试卷至少有三位教师分工评阅。每份试卷、每道题的评阅都必须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执行。评阅符号、卷面分数要统一规范,填写位置准确一致;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中性笔批改,卷面一律不得打负分。各大题得分栏中所得分数与对应小题的分数必须一致、总分栏中所得分数与各大题所得分数必须一致。评卷教师须在试卷各大题得分栏签名处与总分栏签名处签中文全名,签名与分数应规范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使用个性化签名,字体大小不得超出登分栏。试卷评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规范,易于辨认,保持试卷卷面的整洁,不得胡写乱划,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评阅无关的字迹。
实验报告、实训报告、论文、图纸等考查课的成果文件,批阅时要参照评分标准,写一些评语,然后再得分,最后按照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好,然后把试卷成绩单和考核方案放在前边,用绳子捆起来或者用订书机钉起来。